中国公民赴日须知
2013-12-09 14:30 | 编辑:川外教育  来自:未知 
导读:一、关于办理签证 (一)签证种类 日本签证大体分为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短期滞在;留学、就学、研修、家庭滞在;特定活动;永住者

一、关于办理签证


(一)签证种类
日本签证大体分为外交、公用、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短期滞在;留学、就学、研修、家庭滞在;特定活动;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定住者等。


(二)申办程序
申办赴日签证首先要明确赴日目的,赴日目的不同,申办签证的程序相应地会有所变化。但不管赴日目的如何,申办日本签证首先要求有日本邀请单位(人)或在中国国内有组团单位。如果中国国内有组团单位,要严格按照组团单位的要求办理。如果申请人需自行办理签证手续,就需分两头(日本和中国)办理申请签证必备材料。为使你顺利取得签证,请提前向有关日本驻华使领馆电话或通过其网页查询该帖为非法广告帖要求。


(三)领区及签证信息网站:
1、日本国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http://www.cn.emb-japan.go.jp/2nd%20tier/05embj/gojapannew.htm
2、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http://www.shanghai.cn.emb-japan.go.jp.cn/consultion.htm
3、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http://www.guangzhou.cn.emb-japan.go.jp/
4、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http://www.shengyang.cn.emb-japan.go.jp/1.html
5、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办事处:辽宁省大连市
http://www.dalian.cn.emb-japan.go.jp/consul.html
6、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驻重庆办公室 重庆市 四川省
http://www.chongqing.cn.emb-japan.go.jp/rexian.htm
7、日本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澳门
http://www.hk.emb-japan.go.jp/


二、关于入境
日本出入境管理的基本法有《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和《外国人登录法》。中国人入境日本需持有有效护照和真实的签证,并在入境口岸申请入境。入境时要接受日本入国审查官的审查,即使持有日本驻华使领馆颁发的签证,入境审查时,如当事人入境目的和所持签证种类不一致等,入国审查官有权拒绝当事人入境日本。


(一)入关顺序
航班飞抵机场——检疫检查——入境审查——动植物检疫——海关——入境


(二)海关申报事项
带入日本国内的物品需要口头或用申告书向海关申报;
携带物品超过免税范围者,请提交“携带物品托运物品”申告书。

(三)免税范围(成年人免税量,商品、商业用样品不属于下列免税物品,而需要上税)


 


品名

数量及价格

酒类

3

香烟

卷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

香水

3盎司

其它物品

海外市价合计



(四)禁止入境的主要物品
1、鸦片、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兴奋剂(冰毒)、减肥茶
2、枪支弹药
3、**杂志、录像带等
4、假名牌商品等侵害知识产权的物品

(五)限制入境的主要物品
1、有必要检疫的动植物(应接受检疫)
2、气枪、刀剑、发烟筒等
3、医药品、化妆品(有数量限制)
4、根据华盛顿条约限制进口的动植物

三、关于居留期间的注意事项

入境日本后,当事人要管理好护照和签证,严格按所持签证被赋予的资格合法从事工作、学习。在日本以留学、经商等目的长期居住者临时回国后再返回日本时,应事先向所在地入管局办妥“再入国许可”。留学生、就学生在学习期间勤工俭学,需事先向入管局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未取得许可就打工是违法行为,如被入管局查出,将被强制遣返回国。如果中国人夫妇在日本生了孩子,需在60天内向入管局申报;如继续在日本工作、学习,需申请延期在留期限;如与日本公民结了婚,需申请变更在留资格。

日本严厉打击非法滞留。检举收容遣返非法滞留者是入管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模式大致为:发现非法滞留者——进行调查——收容——审查是否需要强制遣返——口头审理(如不服,可申请由特别审查官审理)——法务大臣裁决(如对特别审查官的裁定不服,可向法务大臣申诉)——强制遣返。

除以观光目的短期来日的外国人以外,在日本居住较长时间的外国人需自入境之日起90天内、新生外国籍婴儿需在60天内向居住地市区町村役所(政府机关)申报登录,领取外国人登录证。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需随身携带外国人登录证。

四、关于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

日本公私立医院、诊所很多,拥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日本国民以及在日本居住一年以上且加入各类医疗保险的外国人均能享受医疗服务。但是由于短期赴日的外国人不在可加入医疗保险之列,所以无法享受日本的医疗保险。因此,如果短期来日者在日本患病,如无较高收入,将对当事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故建议短期来日的我公民在出国前接受正规的身体检查,在确保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出行,来日前加入海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以备不测。

日本总体上卫生条件比较理想。但是由于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惯的不同,赴日旅行的公民也不可大意。为了确保在国外健康愉快地渡过短暂的旅程,中国公民有必要从饮用水、食物、个人卫生、生活规律等各方面注意保持自身健康。虽然日本自来水水质较有保障,但初来日本的游客对其水质也有一段适应的过程,所以最好饮用矿泉水、纯净水或将生水煮沸后再饮用。日本人的饮食中生鲜食物占着很大比重,如生鱼片、寿司、生鸡蛋拌饭等在日本被尊为美味。许多中国人不习惯吃生鱼,尤其需要注意饮食。日本四季潮湿,食物易腐烂,故日本对商店所售食品均按法律规定要求标明严格的保质保鲜期。所以过期的食品不能食用,以免引发霉菌感染。3月至4月是日本樱花盛开的季节,而此时也正是花粉浓度极高的时节,如对花粉比较敏感,请自备必要的药剂。除过去发生的大肠杆菌和近年的疯牛病外,日本未曾发生过大面积疫情蔓延事例。出国前注意了解日本卫生防疫动态信息,做到心中有数是非常必要的。

五、关于治安状况

(一)建议性防范措施
日本的治安相对良好,但近年来犯罪案件数增加。因此,赴日中国公民只有对旅游地治安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且因地制宜地做好防范和自我保护,才有可能避免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1、增强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麻痹松散情绪。
2、每到一处景点,注意服从导游的指挥和安排,严格遵守活动时间。
3、乘坐交通工具和在人多的地方不要大声说话和喧哗,以免引起反感或坏人的注意。
4、出门时尽量少带现金,不急需的贵重物品请在下榻处妥善保管;信用卡要随身保管及不要随便让人看;在人多嘈杂的地方和就餐地点要注意随身的贵重物品和腰包等。
5、一般不要与陌生人接触、攀谈,以免上当受骗,不要去红灯区等易发案地点和场所。

(二)如发生意外
如果在日本不幸遭遇事故或卷入事件、案件,请即向接待单位或导游说明情况,并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向就近的警察署或警察报案,寻求警方的协助,请警方出具必要的遗失证明等,并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2、到医院及时就诊,并请开具诊断证明;
3、如遗失护照,请与就近的中国驻日使领馆联系,申办回国用的旅行证件。请接待方协助向就近入管局报告签证遗失,并请其补发签证或采取相应措施;
4、及时与信用卡发行商取得联系,请其停止有关信用卡业务;
5、被拘留或被逮捕,应向警方提出向中国驻日使领馆进行领事通报。我驻日使领馆将视情前往拘留所探视,与当事人亲属联系,并根据当事人意愿介绍适当的律师。

六、关于交通安全  

日本与中国交通规则最大的不同是日本车辆与行人左侧通行。在中国,机动车过交通路口时要减速,而日本是绿灯时正常速度行驶,行人过交通路口时亦须绿灯时通行,闯红灯非常危险。乘坐电车、公交车要主动排队,文明礼让,按顺序上下车,防止推搡拥挤。 
 
七、关于气候及自然情况

日本列岛北起北海道南至冲绳,呈东北——西南走向,北自亚寒带向南逐步依次过渡到温带、亚热带。虽然日本与我国有纬度重叠之处,但是由于日本四面环海,不同于我国同一纬度的地域,日本气候总体上呈现显著的海洋性特点。日本四季分明,降水量大且地域分布比较均匀,空气湿润。每年3月,当南端的冲绳地区迎来温暖的春天,樱花随着时间的推移从南到北开遍日本,直至6月初樱花前线推移到北海道,3—6月是领略樱花的好时节。樱花刚结束,日本南部即进入梅雨季节,梅雨过处气压较低,阴雨连绵,空气潮湿,食物易腐。进入7月,天气转晴,气温不断上升,迎来闷热的夏季直至9月中旬。此时台风较多,台风一过,天气马上又变得炎热难耐。秋天除偶尔会下起清爽的阵雨外,各地天气晴明,气温适度,是到郊外山野欣赏枫叶的好时节。冬季到来,北海道、日本海沿线及东北地区普降大雪,尤其日本海沿岸山区降雪会达到几米深。简而言之,北海道、日本东北地区和我国东北气温接近,本洲与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接近,而九洲、四国与华南接近。在日本,由气候引起的有洪水、台风、暴风雪,山体滑坡和塌方等自然灾害。此外,由于日本地处环太平关地震带,地震、火山爆发等也比较频繁。

八、使领馆和当地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方式和电话等

中国大使馆领事部
106-0046 东京都港区元麻布3-4-33
电话:03-3403-3064 传真:03-3403-5447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
550-0004 大阪市西区韧本町3-9-2
电话:06-6445-9566
传真:06-6445-9475
中国驻福冈总领事馆
810-0065 福冈市中央区地行滨1-3-3
电话:092-752-0085
传真:092-781-8906
中国驻札幌总领事馆
064-0913 札幌市中央区南十三条23-5-1
电话:011-563-6191
传真:011-563-1818
中国驻长崎总领事馆
852-8114 长崎市桥口町10-35
电话:095-849-3311
传真:095-849-3312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东京总机:03-5251-0711 传真:03-5251-0843
成田机场:0476-34-3941 传真:0476-34-8402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东京总机:03-3506-1166 传真:03-3506-1117
成田机场:0476-34-3945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
东京总机:03-5157-8011 传真:03-3502-8899
电话号码查询台:104 急救、火警电话:109 盗警电话:110
  
九、日本国相关网站
中国人申请赴日本签证指南
http://www.mofa.go.jp/mofaj/toko/visa/kokuseki/kokuseki_3.html
入国管理局
http://www.immi-moj.go.jp/
日本国外务省
http://www.mofa.go.jp/mofaj/
全国救急医疗设施检索
http://www.seagal.co.jp/kyuby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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